西峡县五里桥镇:奖补政策为贫困群众开辟创业“绿灯”
豫体网3月26日电(特约记者 乔永久)为了鼓励对贫困人口自主创业,并带动更多的贫困群众就业,五里桥镇在2020年大力实施奖补政策,对贫困人员参加创业培训及达到一定创业收入额的贫困人员,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和奖励。对企业吸纳贫困家庭劳动力就业并签订劳动合同的,可以给予一定补贴。具有以下几项措施:
一是取得技能证书的,对有创业愿望和能力的贫困家庭劳动力,培训合格并取得证书的,按规定标准予以补贴。二是成立经营实体的,对自主创业、取得营业执照并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贫困家庭劳动力,给予5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和奖励。三是带动贫困户就业并实现脱贫的。西峡县内带贫主体带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就业、工资收入实现家庭人均纯收入达到当年脱贫线的,按照就业人员家庭人口每人500元/年标准,奖给带贫企业。带贫年限超过1年,连续带动每增加1年,补贴资金逐年递增200元/年/人。最多补贴1500元/年/人;四是吸纳贫困户就业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按其为贫困家庭劳动力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给予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但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补贴至退休。符合该办法“一”条件的,同时享受该款补贴政策。
一是取得技能证书的,对有创业愿望和能力的贫困家庭劳动力,培训合格并取得证书的,按规定标准予以补贴。二是成立经营实体的,对自主创业、取得营业执照并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贫困家庭劳动力,给予5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和奖励。三是带动贫困户就业并实现脱贫的。西峡县内带贫主体带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就业、工资收入实现家庭人均纯收入达到当年脱贫线的,按照就业人员家庭人口每人500元/年标准,奖给带贫企业。带贫年限超过1年,连续带动每增加1年,补贴资金逐年递增200元/年/人。最多补贴1500元/年/人;四是吸纳贫困户就业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按其为贫困家庭劳动力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给予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但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补贴至退休。符合该办法“一”条件的,同时享受该款补贴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