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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南县人民法院对四起涉黑恶案件集中宣判
  • 2019-12-30 20:36:20
  • 来源:河南体育新闻网
  • 责任编辑:李杨
  • 豫体网记者   李杨
    12月30日上午,汝南县人民法院对四起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进行了集中宣判。29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至十九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到十万元。其中欧阳某星等21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一案受到公开审判。该案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汝南县人民法院审理的人数最多、影响力最大的涉黑案件。

    2015年以来,被告人欧阳某星、欧阳某山以开矿采石为依托,纠集家族成员、亲信及社会闲散人员,采用暴力手段或以暴力相威胁,有组织的实施了强迫交易、寻衅滋事、非法占用农用地、非法采矿、故意毁坏财物、故意伤害、窝藏、诬告陷害等犯罪活动。该组织藐视农村基层组织,公然以村委名义向当地群众发布集资建采石厂的公告,令乡村干部敢怒不敢言,大大削弱了基层政权的权威和公信力;该组织利用自己在当地势力,组建护路队多次对拦路收费的群众暴力驱赶,通过一系列的违法犯罪确立了在当地的强势地位,当事群众在合法利益遭受侵害后,不敢通过正当途径举报、控告,只能选择忍气吞声,在当地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该组织向国家政权渗透,取得了国家工作人员的纵容和保护。该组织长期欺压群众、横行乡里、称霸一方,在当地形成了社会恶名,为群众所惧怕,形成非法控制和重大影响,严重破坏了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危害性特征十分明显。

    汝南县人民法院根据上述被告人的犯罪情节、性质及社会危害后果,认为被告人欧阳某星等21人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对上述被告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违法所得380多万元予以追缴,犯罪工具予以没收,其他涉案资产依法处置。
    通过组织此次集中宣判,有力打击了黑恶势力的嚣张气焰,维护了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弘扬了社会正气,保护了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彰显了汝南县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心和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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