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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山县纪委通报三起漠视侵害群众利益典型案例
  • 2019-11-06 15:14:55
  • 来源:河南体育新闻网
  • 责任编辑:李杨
  • 豫体网记者 纪保 通讯员李璞

    今年以来,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按照中央、省、市纪委的安排部署,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着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严肃查处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充分发挥警示教育作用,现将3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任店镇猴庙村村委主任陈锋违规领取生态移民补偿款问题

    2015年3月,猴庙村委在生态移民补偿资金发放过程中,陈锋在明知其子不符合补贴条件的情况下,在该村委研究其子享受补偿政策时,未提出反对意见,并领取补贴资金1.725655万元,已构成违反工作纪律错误。2019年9月24日,经县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陈锋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二、李新店镇谢庄村党支部书记黄建斌失职失责问题

    2016年4月,李新店镇谢庄村贫困户兰某某的女儿兰某登记结婚,但该村两委在低保核查时未及时上报其女儿已登记结婚的事实并取消其低保资格,导致兰某多领低保金共计3020元,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黄建斌身为该村支部书记,在低保审核上失职失责,已构成违反工作纪律错误。2019年8月16日,经县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黄建斌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三、三里河街道办事处北泉社区党支部书记黄香勤对项目实施监管不力等问题

    1.2015年6月,三里河街道办事处北泉社区与确山县志晟养殖专业合作社签订协议,由合作社向每户农户无偿发放3只山羊。在发放过程中,经黄香勤同意,该合作社按每只羊100元的标准向农户收取押金,一年后合作社验收合格后退还押金。黄香勤作为该村党支部书记,对项目实施监管不力,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已构成违反工作纪律错误。

    2.2017年下半年,在全县开展的精准扶贫“回头看”工作中,北泉社区贫困户曹某因不符合条件被清退,不再享受贫困户优惠政策,但黄香勤仍以曹某房屋修缮为名,套取补助款1500元,并由该村文书保管。对此,黄香勤其应负主要领导责任。2019年8月16日,经县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黄香勤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全县各级各部门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践行“两个维护”,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把全面从严治党抓牢抓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敢于担当、敢于碰硬,严肃查处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加大问责和通报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形成有力震慑效应,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基层延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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