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首页 > 焦作·济源 > 健康 >

热线:17639182585(网站) 信箱:751099334@qq.com

焦作市妇幼保健院开展2020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活动
  • 2020-04-28 09:37:44
  • 来源:中新社河南分社
  • 责任编辑:王联
  • 豫体网焦作4月28日电(记者高新科 通讯员王向东)4月25日—5月1日是第18个全国“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今年的宣传主题是“职业健康保护,我行动”。为了普及职业卫生知识,宣传职业病防治法,焦作市妇幼保健院开展了相关宣传活动。



    4月26日上午,在焦作市妇幼保健院门诊楼一楼门诊大厅及门诊服务台,设立咨询点,制作宣传展架。



    据了解,4月25日—5月1日是第18个全国“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今年的宣传主题是“职业健康保护,我行动”。焦作市妇幼保健院急诊内科主任王培霞、健康教育科科长闫素玲、门诊部护士长张福香、健康教育科王智博及急诊科部分工作人员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讲解,使群众了解了“职业病防治法”的基本内容和自身的合法权益,丰富了大家的职业病防治知识。
     

     
    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各国法律都有对于职业病预防方面的规定,一般来说,凡是符合法律规定的疾病才能称为职业病。职业病的诊断,一般由卫生行政部门授权的,具有一定专门条件的单位进行。最常见的职业病有尘肺、职业中毒、职业性皮肤病等。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宪法,制定职业病防治法。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要求,严格遵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落实职业病预防措施,从源头上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作为医务人员应当了解相关职业病的知识,例如:颈椎病及腰椎病,放射线相关疾病,慢性中毒、过敏、院内感染及传染病、精神压力大、静脉曲张等等,同时社会要提高对职业病防护的认识,保障群众身体健康。
     

     
    据悉,此次宣传活动共宣传群众100余人,发放资料100余份,起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推荐阅读

    热门推荐

    新闻点击排行榜